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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人在香港做公证有用吗?这些真相和细节你得搞清楚

启瑞云启瑞云2025-10-06

最近,网上关于“大陆人在香港做公证是否有效”的讨论又多了起来。尤其是在跨境婚姻、房产继承、商务合作等场景下,不少人开始考虑去香港办理公证手续。有人觉得香港的法律环境更透明,手续更高效;也有人担心两地制度不同,公证书拿回内地会不会不被认可。那么,真相到底是什么?大陆居民在香港做的公证,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?

先说总结:在特定条件下,大陆人在香港做的公证是有效的,但必须经过一系列规范程序,否则很可能白跑一趟。

我们先来看一个近期的案例。2025年底,深圳一位张先生因继承父亲在香港的物业,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。他原本以为直接找香港律师做一份公证就行,结果材料寄回内地后,被当地房管局退回,理由是“未经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及加盖转递专用章”。折腾了两个多月,才搞明白流程,重新办理。

这个案例其实很典型,反映出很多人对“香港公证”存在误解以为只要在当地做了公证,就能在内地直接使用。但实际上,由于内地与香港属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,法律体系不同内地是大陆法系,香港是普通法系,因此文件的互认必须通过特定机制来实现。

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关键角色:中国委托公证人。

所谓“中国委托公证人”,是由司法部依法委托、在香港执业的律师,他们有权按照内地法律要求,为发往内地使用的文书办理公证。这些律师不仅要熟悉香港法律,还要了解内地的公证规范。目前全港有200多名这样的委托公证人,名单可以在司法部官网查询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你是大陆居民,想让一份在香港签署的文件在内地生效,比如授权委托书、婚姻状况声明、遗产继承文件等,你必须找这类“中国委托公证人”办理,而不是随便找个香港律师或公证机构。

接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环节:文件必须经过“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”审核并加盖“转递专用章”。

这一步常被忽略,但极其关键。委托公证人完成公证后,会将文件送交这家公司简称“中法服务公司”,由其核实无误后加章转递。内地各级法院、民政局、房管局等部门只认这个流程完整的文件。少了这一步,哪怕公证人资质齐全,文件依然无效。

说到这里,可能有人会问:那能不能直接在内地做涉港事务的公证?当然可以,而且很多时候更方便。比如涉及香港房产的委托书,内地公证处也能办理,只需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,再按要求做笔录、签字即可。这类公证书通过司法部绿色通道送往香港,同样具有法律效力。

不过,有些情况确实更适合在香港本地办理。比如当事人长期居住在香港,或者需要见证在香港发生的事实如签署租赁合同、公司决议等,这时选择当地委托公证人反而更高效。部分香港机构只接受本地出具的公证文件,这也是现实需求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加深,跨境民事活动越来越频繁。据香港律师会统计,2025年内地居民咨询涉港公证的案件同比增长近三成,主要集中在财产继承、子女监护权、婚姻登记等方面。为此,司法部也在优化服务流程,推动电子化转递试点,缩短办理周期。

另外提醒一点:无论是哪里办的公证,必须真实合法。曾有案例显示,有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,伪造配偶同意书并在香港公证,结果被内地法院认定为虚假材料,不仅交易无效,还面临法律责任。所以别想着钻空子,合规才是正道。

总结一下,大陆人在香港做公证并非无效,而是要走对路径找对人中国委托公证人、盖对章转递专用章。否则,花时间、花金钱,最后拿到的可能只是一张“好看但没用”的纸。

如果你正打算处理类似事务,不妨先打个电话给内地准备提交材料的部门,问清楚他们对境外公证书的具体要求;也可以登录司法部官网,查一查最新的委托公证人名录和办事指南。提前了解,少走弯路。

说到底,跨域事务从来都不是小事,法律无小事。搞清规则,尊重程序,才能让事情顺利落地。毕竟,谁也不想大老远跑一趟,最后却带回一堆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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